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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伊玛目艾布.哈尼法的‘泰格瓦’
达润萨兰
据传下:大伊玛目艾布.哈尼法曾走在一条路上,街道上指甲大小的一点泥飞溅到了他的衣服上。他去到底格里斯河,洗之。人们问他:“穆斯林的伊玛目啊!你不容许这点大小的污秽,并洗之吗?你曾发布的教法说明是:重污秽是一个迪纳尔钱币的大小;轻污秽是衣服的四分之一啊!”
大伊玛目答:“这属于‘泰格瓦’(敬畏真主),那属于‘法特瓦’(教法说明)。”
我认为:‘泰格瓦’(敬畏真主)是上人的品级;‘法特瓦’(教法说明)是一般人的。
真主至知!
据传下:当达吾戴.塔义成为师表时,他请教大伊玛目艾布.哈尼法道:“我在这重大之事中怎么做呢?”
大伊玛目答:“你当遵行你所知的,的确无有遵行的知识,如同没有灵魂的躯体。”
——译自《تذكرة الأولياء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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